元问答栏目视频美女
  1. 生活问答
  2. 答案列表

长沙市农业局 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项目申报扶持办法 的全文是什么

回答列表
长沙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项目申报扶持办法》的通知(长农发〔2014〕2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项目申报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农业局。
2014年6月26日。
《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项目申报扶持办法》全文
一、项目名称。
长沙市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项目。包括农产品直销店项目、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农产品直销配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项目等4个类别。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资格。申报主体基本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在本市建有标准化专业蔬菜基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依托本地专业蔬菜基地进行产销对接或订单生产、经市农业局授牌的专业配送公司。分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如下:
1、在市区和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城区农产品连锁直销店达到20家以上,其中2014年新开直销店10家以上的经营主体可申报农产品直销店项目。考虑到今年市下达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的农产品直销标准店任务均为5个,其中注册地在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承担所在区县(市)今年农产品直销标准店建设任务的经营主体,在所在县城开设标准店数量达到5家也可列入农产品直销店项目申报对象。
2、农产品直销配送中心固定资产年度实际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配送车间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直接从事农产品直销配送业务、日均本地蔬菜配送量达到1万斤以上,并新建自营农产品直销店10家以上的,可申报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
3、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直销店经营主体,建设与市农业局“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视频监控平台”联网的视频监控农产品直销店数量达到10个以上的,可申报农产品直销配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
4、农产品直销店规模达到20家以上,购置新的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从事蔬菜直销店配送业务的,可申报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项目。
5、上述申报主体必须是已列入全市标准化专业蔬菜基地名录的企业,或者是以本地标准化专业蔬菜基地为依托进行产销对接和订单生产的专业配送公司(含大型超市等流通商贸企业),并且通过了市农业局对其专供基地进行授牌(在基地树立——公司供应基地标牌),专业配送公司与本地标准化专业蔬菜基地的产销对接和订单生产协议在市农业局进行了备案。
(二)申报条件。
1、以经营本地优质农产品为主,对本地蔬菜、粮油、水果、畜禽、水产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对经营本地农产品占同类产品经营总量的50%以上、本地供应商占总供应商的50%以上、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占同类产品经营总量的50%以上的企业,优先立项,优先扶持。
2、基本经营品种和销售规模要求。社区农产品直销店,基本经营以蔬菜类为主,蔬菜品种不少于40种。单店农产品销售额日平均1500元以上,其中蔬菜1000元以上。蔬菜生产基地在大中型超市设立的蔬菜专柜、在农贸市场设立的蔬菜专区,经营本地蔬菜品种淡季不少于15个品种、旺季不少于20个品种,或者本地蔬菜日平均销售额淡季不少于1000元,旺季不少于1500元。
3、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建立真实、详细的基本统计台帐供考核验收查阅。
4、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向所在区、县(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报报告。申报资料包括:(1)申报文件和农产品直销店名细表一式四份,申报文件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主要模式、特色、经验、投入情况、经销本地蔬菜和本地农产品品牌、数量、占比情况、平抑市场价格情况、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媒体报道情况等;(2)直销店图片资料2套,格式为a4纸封胶装订,封面标注:长沙市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公司(合作社)――2014年农产品直销店资料等内容,内页收录按图册顺序编辑的农产品直销店名细表,一店一页直销店彩色图片(包括一张门面图片、2张店内陈设图片、一段该直销店经营情况的简要描述);(3)申报配送中心、信息化、配送车辆项目的,分别附加配送中心、视频监控、配送车辆图片;(4)有关资质材料附件,可装订在《直销店图片资料》一起,包括企业工商登记证照或专业合作社登记证照复印件、龙头企业复印件、本市标准化专业蔬菜基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地蔬菜产销对接签约合同复印件及履约情况等。
三、审批立项。
(一)立项原则。
1、坚持鼓励创新的原则。围绕“基地直供、集中配送、连锁直销”,创新农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减少流通环节,解决农产品农民卖难、市民买贵的问题,改善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大的现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开展本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探索直销配送市场化、产业链条化、服务社会化、生态农夫市集、价格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农产品直销配送工程创新模式。
2、坚持扶优扶大的原则。2014年,累计建设2000个农产品直销配送网点,其中新建直销配送网点750个、新建农产品直销标准店200个,培育30家农产品直销配送企业,建设5-8个农产品直销配送集配中心,建设200个直销店视频监系统。
3、带动本地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通过培育壮大一批主体企业,实现生产、配送、销售的一体化,构建起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资源要素不断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高的生产基地聚集,有效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立项个数。
1、农产品直销店项目10个左右,按配送网点规模大小分三类进行管理。
2、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5-8个,按投资规模大小分三类进行管理。
3、农产品直销配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10-20个,达到标准即立项,其中一类为联网店50家以上、二类联网10-49家。
4、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项目。对于农产品直销店规模达到20家以上,购置全新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蓝牌箱式货车)从事蔬菜直销店配送业务的,给予适当补助。
四、项目验收。
(一)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向所属区县(市)农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区县(市)农业部门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向市农业局相关业务主管处室申请项目验收,由各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归口受理,并将拟验收项目汇总后报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验收。由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验收申请和项目建设内容,通过委托、招标、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验收机构。验收机构在相关业务主管处室的具体组织下,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和市农业局规定的标准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如下:
1、农产品直销店项目。符合农产品直销店建设基本要求,社区直销店单店规模30平方米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专业蔬菜生产基地或专业配送公司在大中型超市设立的蔬菜专柜不少于1个标准柜,专业蔬菜生产基地在农贸市场设立的专门摊位不少于6米的。
2、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按配送中心面积、配送本地农产品比例、固定资产投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3、农产品直销配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按市农业局联网视频监控平台截取图片作为验收依据,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4、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项目。凭新车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绿色通行证、《长沙市菜篮子工程直销配送专用车辆》统一标识图片、《为民办实事农产品直销标准店完成任务考核结果》等资料,作为验收依据。
(三)验收复核。项目验收完成后,由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组织业务主管处室、纪检监察室、发展计划处,会同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采取抽查的方式,随机从验收通过的项目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复核结果与验收结果一致视为验收通过。复核结果与验收结果不一致的,应重新组织验收,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取消当年验收资格。
(四)项目确定。项目验收通过后,需按以下程序进行确定:
1、初步核定。由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对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统一核定。
2、联合审查。对涉及财政、物价等部门的项目,由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联系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查。
3、局务会议审定。对专项资金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各类项目,须按程序提请市农业局局务会议进行审定(专项资金总额在200万元以内的各类项目,以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核定为准)。
4、报市政府批准。由项目验收管理办公室对经市农业局局务会议或项目验收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后,统一报市政府领导批准。
5、公示。由市农业局对经市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及资金安排,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阳光三农网、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其中专项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各类项目还应在《长沙晚报》上进行公示。
五、扶持办法。
(一)扶持方式。实施“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扶优扶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类扶持。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直接补助到申报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农产品直销店项目扶持标准:对于全市统一建设的200家《长沙市农产品直销标准店》,按省、市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农产品直销店验收标准和补助办法执行,实行单独考核、单独验收。对于200家标准店之外的农产品直销店,分三类进行补助,农产品直销店数量达到50家以上的为一类,补助50万元;农产品直销店数量达到30家-49家的为二类,补助30万元;农产品直销店数量达到20-29家的为三类,补助20万元。对于已享受省、市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的农产品直销店,不列入上述补助内容进行重复补助。
2、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扶持标准:产地和城区集配中心建设,按配送车间面积和投资规模考核。配送车间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配送本地农产品比例达到50%以上的集配中心为一类;配送车间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实际投资500万元以上、配送本地农产品比例达到60%以上的集配中心为二类;配送车间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实际投资200万元以上、配送本地农产品比例达到70%以上的集配中心为三类,分别扶持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3、农产品直销配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扶持标准:对建设与市农业局联网的农产品直销配送视频监控项目,按联网规模进行分类补助。联网店50家(含50家)以上的为一类,联网10-49家的为二类,分别扶持10万元、5万元。
4、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项目。对农产品直销店规模20家以上的企业,购置新的农产品直销配送专用车辆(蓝牌箱式货车),从事蔬菜直销店配送业务,其中配送本地标准化专业基地蔬菜比例达到50%以上的,按购车发票额的20%给予补助,每台车辆最多补助不超过5万元。
以上四大类项目,同一单位有多个类别项目的,可以进行合并申报,分别填报有关申请表,合并考核,合并验收,合并补助;只有一个项目的,可以单独申报。
(三)扶持内容。
1、重点支持的农产品直销配送模式。(1)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从生产基地到终端市场,由一个经营主体完成,减少多个流通环节。即农业生产企业自己建基地,自己生产,自己配送,自己建直销网点,直接把农产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2)专业化配送经营模式。即以专业化配送企业为龙头,通过订单集中汇集农业基地的农产品,再配送到超市、社区、农贸市场、团体食堂、学校等终端市场。(3)产销对接经营模式。主要有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农厂对接等模式。
2、重点支持的农产品直销配送终端建设。(1)生鲜超市:营业面积较大,蔬菜、粮油、水果、肉食水产、调味品及食用加工农产品等产品种类齐全,管理规范,购物环境好。(2)社区直销店:设置在人群相对集中的社区,主要利用社区临街门面,营业面积较小,一般单店规模在30平方米以上。(3)大中型超市蔬菜直销专柜:符合条件的专业蔬菜生产基地或专业配送公司在大中型超市设立的蔬菜专柜。(4)农贸市场直销专区:专业蔬菜基地在城区农贸市场连锁开设直销专区,自产自销。
3、重点支持农产品集配中心和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1)重点支持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建设与其直销配送能力相适应的产地集配中心和城区集配中心。(2)重点支持农产品直销配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建设为直销配送服务的农产品加工包装设施、冷藏库、网络监控、电子商务、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质量追溯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3)重点支持冷链运输车辆购置。
4、重点支持以本地农产品为主销平台的电子商务项目建设。
5、重点支持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以菜篮子为主的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统一、规范、权威的价格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难题,引导基地合理调整生产计划,避免盲目种植,保障市场均衡供应。
6、重点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通过市农产品流通协会(蔬菜流通协会)等平台,为解决农产品卖难所开展的“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农厂对接”等多种对接活动。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