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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前的性同意,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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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酱姨在贴吧看到这样一个帖子:
有一名妻子说,自己被老公强奸了。满屏幕写下的,都是“恨”字。

事情是这样的:
这名妻子的老公,只要一回家,无论妻子愿意不愿意,只要他想,就会和自己的妻子强行进行性生活
有的时候丈夫在外面喝多了,回家的时候就急不可待的解开自己妻子的衣服
没有前戏,单刀直入,让妻子感觉很不舒服。
甚至还有更过分的。
就算是妻子来例假的时候,只要丈夫兴致上来了,依然会强迫自己的妻子和自己做爱。
如果妻子反抗,他甚至还会骂骂咧咧的推搡。
时间一久,这名妻子实在受不了了,来贴吧发帖求助,希望网友们能帮她出谋划策。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大部分的网友,都是以调侃的形式去回复,压根没把这名妻子的诉求当回事
有人说:
还好,是你老公

还有人说:
夫妻间别太较真,退一步海阔天空。

更有甚者,对妻子的话表示质疑:
他既然是你老公,何来强奸。

讨论这篇帖子的人很多,可竟无一人站在妻子这边说话。
酱姨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这名妻子的绝望。

所以,婚内被老公强行发生了性教育,到底算不算强奸呢?
02
酱姨为此专门请教了律师朋友,可以在这里很负责任的告诉各位:
当然算。
对此,我国刑法有明确的法规:
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男友还是老公,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那都属于是强奸。
什么是违背妇女意志呢?
说白了,就是发生关系之前的“性同意”。
那么到底什么是“性同意”呢?
日本公共电视台就专门做过一次调查:哪些行为表现会被人认为“同意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选项投票前三名依次是亲吻、牵手、喝酒。

直到日本短片《什么是性同意》的播出,里面是这样描述的:
一起吃饭喝酒,牵手接吻都不意味着同意进行性行为。
没有达到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也意味着不同意。
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就是犯罪。
03
这则短片,是伊藤诗织制作的。
她是日本第一位愿意公开长相和姓名的性侵受害者。

2015年,伊藤被电视台华盛顿分社社长灌醉后性侵,然而法院却以证据不足为理由,驳回了伊藤的控诉。
于是,她花了整整4年的时间,去上诉和打官司,并制作了《什么是性同意》的短片。
她希望用亲身经历来告诉所有的家长和女孩们——。
性同意指的是到性同意的年龄、知情、自愿、平等。

无论之前有什么被误认为是“性暗示”的行为,女孩都有随时拒绝性关系的权利。
04
你知道吗,根据美国最大的反性暴力组织rainn的数据显示,约三分之二的强奸是由熟人作案。
他可能是你的男友,甚至是你的老公。

并且,强迫性行为带来的心理与生理伤害,往往比你想象的还要严重。
在一个法律网站上,有这样一个求助帖:
我第一次是被男友强迫了,我一直叫不要,疼的撕心裂肺,晕死过去了。他看我晕了才停下,他有点害怕了,就把我抱起来一直亲我,他说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刚才太激动了。
之后我下面流了好多血,去医院检查已经构成撕裂,并且,我现在对男生都很恐惧,包括我的爸爸。
或许在一些男生眼里,只要建立亲密关系,就可以打着爱的旗号去“为所欲为”
可是在女生看来,这其实不是爱,而是真真切切的伤害。
05
李国庆曾说:当今瑞典号召夫妻做爱前签字画押。
他号召大家向瑞典学习,即使是约炮,也不要搞暗箱交易,一切要做到明处,合理合法。

很多网友对比表示不理解且当做一个段子。
然而酱姨想说,“性同意”的相关法案真的很重要。
并且在欧洲的爱尔兰、英国、比利时、塞浦路斯、德国、冰岛、卢森堡等国家,早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著名的性学家李银河曾提出过“性爱三原则”。
即:自愿、成人、私密。
无论是身处什么样的亲密关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say no”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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