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组电[2011]3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和衔接沟通,我们确定了先行开展换届选举的乡镇党委是公田镇党委,村党组织有 20个(见名册)。为了确保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先行一步换届选举工作的扎实推进,特制定如下推进实施方案:
一、扎实作好前期准备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开展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程序和要求等宣传。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参与讨论,就有关政策规定达成共识,为成功换届选举打下坚实的思想舆论。
基础。
(二)搞好摸底调查。抽调人员对乡镇和行政村的党员逐个上门登记,对在外的流动党员逐一进行信函和电话联系。真正摸清乡镇和行政村党员人数、流动党员人数、老党员人数等数据;真正摸清党员的思想状况;认真听取现有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三)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优化班子结构。
1、改进和完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注重改善代表结构,适当提高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党员代表的比例。推荐和考察代表候选人,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按照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要求,适当扩大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原则上要求比上届扩大1-2个百分点。
2、扩大换届人选提名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改进和完善换届人选提名推荐办法,坚持对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提名,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积极推行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提名产生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坚持并完善差额考察、延伸考察,扩大考察谈话范围,提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质量,增强考察准确性。注意把换届考察与经常性考察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完善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等制度,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增加考察工作透明度。
对于村党组织换届,要坚持和完善好“两推一选” 制度,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条件成熟的村,可以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村党组织换届要与村民委员会换届有机结合,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推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模式。
3、扩大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中的民主。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科学制定选举办法。选举时,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充实介绍内容,可采取组织候选人和选举人见面、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适当提高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积极推行不通过预选,一次选举产生乡镇党委委员。
4、优化班子结构。要严格按照职数的要求,优化班子结构。要统筹考虑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的人事安排,并与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相衔接,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提倡实行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原则上人大主席和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应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合理比例。乡镇党委书记要以35岁至45岁的干部为主体,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进乡镇党委班子,重视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要以乡镇党政正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干部为重点,按照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推进干部交流。
二、周密制订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细化。在制订实施方案时,对各项具体工作流程都要作细致的安排。正式选举前几天就要开始布置会场,印制选票等等。
(二)责任要强化。抽调专门力量,设立换届选举联络组、会务组、资料组、后勤保卫组。详细规定各组组长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完成任务时间,安排要十分细致具体,职责要十分明确。确保换届选举大会有条不紊的秩序和公推直选试点的成功。
(三)程序要具体化。要组织力量对乡镇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及时讨论修改,充分酝酿。制订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每项工作安排到日、到点、到分,确保换届选举大会秩序不乱,程序不缺。
三、精心组织换届选举
(一)高标准布置会场。选择条件较好、距离又很近的会场作为正式选举会场。会场内外要张贴对联、标语,悬挂横幅。资料袋装,人手一份,发放到位。
(二)高规格召开大会。县委领导和组织部、纪委负责人都要莅临会场进行现场指导,要组织当地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对大会召开情况进行采访报道。
(三)高质量选出班子。要严格程序,选好配强新一届领导班子。
四、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加强领导和指导。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乡镇党委要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本乡镇换届选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要加强工作指导。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向所联系的乡镇、村派驻指导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勇担任指导组组长,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指导组成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指导组成员要全程驻点指导,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指导把关。
(二)严明换届纪律。要严格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中组部、民政部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的6项要求及《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岳县纪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把匡正换届风气作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共左云县委转发《左云县人大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左发[20xx]4号)精神,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全省先进、全县一流的新云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市、县委的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这次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今年2月13日开始部署,4月底前选出代表,5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这一安排,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4月29日(农历三月十三日)为全镇选举日。
第一阶段:从2月13日起,至3月10日止,历时26天。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县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镇、村、街道换届选举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提出来安排意见,召开镇换届工作会议。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选民和代表明确这次换届的目的和重大意义,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二阶段:从3月11日起,至4月9日止,历时30天。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这一阶段,镇选举委员会和各村、街道,选举工作组要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的原则分别划分选区。选区的大小,按每一选区一至三名代表划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应当大体相等。各村、街道要统一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年满十八周岁(公历1989年4月29日,农历1989年3月24日零点以前出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的公民,均应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各选区要严格按照《选举法》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尤其要采取积极措施,搞好农村流动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的选民登记和组织参选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登记就绪后,务于4月9日前,即在选举日20日前(法定时间)各选区要公布选民名单,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三阶段:从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要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代表侯选人。各政党、人民党体或者选民联合提出的侯选人都应列入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如实向选民介绍侯选人情况。提名、推荐的代表侯选人,经选举委员公审查无误后,务于4月1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四阶段:从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历时10天。主要任务是: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以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在4月2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五阶段:从4月25日起,至4月29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做好选举和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作投票箱,印制选票,布臵选举会场以及充分发动选民,积极参加选举等,4月29日(法定日)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2007年5月9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选举,上报选举结果等工作。
三、代表名额、构成和素质要求
(一)代表名额。
根据选举法规定,县十四届人大会对全县、乡级人大的代表名额已作出决定,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不再变动,我镇乡人大代表名额为65名。我镇县人大代表名额,已经县第十四届人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确定为46名。
(二)代表结构。
选举产生的代表首先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妇女及少数民族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的比例。县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妇女代表不低于25%。乡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农民代表不少于60%,妇女代表不低于25%,其他方面的代表比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代表中领导干部的人数不宜过多,连任的人大代表不应少于1/3,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应具备与执行代表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代表履职能力的公民作为代表侯选人推荐。不要将人大代表作为荣誉职务来照顾安排。
四、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操作。在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侯选人、投票选举以及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等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镇和街道村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选民登记和组织选举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原则上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选举,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工作、居住的选民,有条件的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原选区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县外一年以上,但没有迁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以后,可以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县、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在流动人口中广泛进行宣传,使参选者明白参加选举的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三)介绍好代表侯选人的情况。对代表侯选人的了解和认识是选项民作出投票选择的基础,选举委员会要有组织、有秩序地统一向选民介绍侯选人的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防止简单化。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安排侯选人与选民见面,让侯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选项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和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的竞选活动,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换届选举的尊严,确保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四)依法做好提出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候选人工作和选举工作。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要依法制定好选举办法,正确处理好组织提名和代表提名的关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依法选举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保持乡镇领导班子在任期内的相对稳定,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
(五)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
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它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要从严惩处。
(六)保证选举所需经费。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经费由国库存开支。乡镇政府要保证落实这次换届选举的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县、乡镇人大是同步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多,工作量大,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镇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乡镇应设立选举委员会,乡镇选举委员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党、政党、人民党体的负责人五至七人员组成。乡镇选举委员会,由县人大会任命,在县人大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要认真负责地向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公主席党提供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准确全面介绍候选人。要及早做好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需要推荐为人大代表的,应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前落实到选举单位或选区。
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理论氛围。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要多与选举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
一、指导思想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全省先进、全县一流的新云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市、县委的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这次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今年2月13日开始部署,4月底前选出代表,5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这一安排,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4月29日(农历三月十三日)为全镇选举日。
第一阶段:从2月13日起,至3月10日止,历时26天。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县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镇、村、街道换届选举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提出来安排意见,召开镇换届工作会议。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选民和代表明确这次换届的目的和重大意义,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二阶段:从3月11日起,至4月9日止,历时30天。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这一阶段,镇选举委员会和各村、街道,选举工作组要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的原则分别划分选区。选区的大小,按每一选区一至三名代表划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应当大体相等。各村、街道要统一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年满十八周岁(公历1989年4月29日,农历1989年3月24日零点以前出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的公民,均应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各选区要严格按照《选举法》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尤其要采取积极措施,搞好农村流动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的选民登记和组织参选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登记就绪后,务于4月9日前,即在选举日20日前(法定时间)各选区要公布选民名单,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三阶段:从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要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代表侯选人。各政党、人民党体或者选民联合提出的侯选人都应列入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如实向选民介绍侯选人情况。提名、推荐的代表侯选人,经选举委员公审查无误后,务于4月1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四阶段:从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历时10天。主要任务是: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以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在4月2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五阶段:从4月25日起,至4月29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做好选举和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作投票箱,印制选票,布臵选举会场以及充分发动选民,积极参加选举等,4月29日(法定日)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2007年5月9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选举,上报选举结果等工作。
三、代表名额、构成和素质要求
(一)代表名额。
根据选举法规定,县十四届人大会对全县、乡级人大的代表名额已作出决定,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不再变动,我镇乡人大代表名额为65名。我镇县人大代表名额,已经县第十四届人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确定为46名。
(二)代表结构。
选举产生的代表首先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妇女及少数民族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的比例。县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妇女代表不低于25%。乡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农民代表不少于60%,妇女代表不低于25%,其他方面的代表比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代表中领导干部的人数不宜过多,连任的人大代表不应少于1/3,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应具备与执行代表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代表履职能力的公民作为代表侯选人推荐。不要将人大代表作为荣誉职务来照顾安排。
四、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操作。在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侯选人、投票选举以及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等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镇和街道村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选民登记和组织选举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原则上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选举,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工作、居住的选民,有条件的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原选区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县外一年以上,但没有迁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以后,可以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县、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在流动人口中广泛进行宣传,使参选者明白参加选举的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三)介绍好代表侯选人的情况。对代表侯选人的了解和认识是选项民作出投票选择的基础,选举委员会要有组织、有秩序地统一向选民介绍侯选人的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防止简单化。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安排侯选人与选民见面,让侯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选项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和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的竞选活动,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换届选举的尊严,确保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四)依法做好提出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候选人工作和选举工作。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要依法制定好选举办法,正确处理好组织提名和代表提名的关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依法选举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保持乡镇领导班子在任期内的相对稳定,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
(五)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
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它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要从严惩处。
(六)保证选举所需经费。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经费由国库存开支。乡镇政府要保证落实这次换届选举的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县、乡镇人大是同步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多,工作量大,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镇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乡镇应设立选举委员会,乡镇选举委员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党、政党、人民党体的负责人五至七人员组成。乡镇选举委员会,由县人大会任命,在县人大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要认真负责地向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公主席党提供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准确全面介绍候选人。要及早做好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需要推荐为人大代表的,应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前落实到选举单位或选区。
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理论氛围。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要多与选举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
为认真做好xx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共xx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旗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旗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自治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奠定坚实基础。
(二)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依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xx镇人大换届选举,从xx年9月至xx年12月进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20日前召开。
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9月4日至9月18日)。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xx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指导;成立xx镇选举委员会,负责本级换届选举工作具体事宜。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工作日程安排;确定选举日期。
3、召开xx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宣传工作,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9月18日至10月8日)。
1、合理划分选区。选举xx镇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由xx镇选举委员会划分。既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又要考虑便于镇、旗两级人大代表的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
2、依法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选举法和xx年xx镇确定的代表名额为41名不变,由xx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3、第三阶段:选民登记阶段(9月18日至10月20日)。
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每个选民只能登记一次,凡年满18周岁(既1999年11月9日以前出生,含11月9日出生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必须进行选民登记。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登记员的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登记、不漏不错不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为什么要进行选民登记,怎样进行选民登记等,使群众明确选民条件,增强参加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要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加选民登记创造便利条件。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主持选举的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确认其选民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第四阶段: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20至11月3日)。
1、代表候选人按照选区产生,选民10人以上也可以联名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人数均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数,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情况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2、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25日前)。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选区将各方面推荐出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报xx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并张榜公布。
3、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1月3日前)。经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选举委员会会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等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后确定。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
5、依法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与履行代表职责相关问题,在选举日前停止见面活动。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阶段(11月9日)。
按照选举法规定,组织好选民投票,由选民直接选举镇、旗两级人大代表。选民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通过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使用流动票箱等形式进行投票选举。流动票箱应配备监票、工作人员3人,选票和票箱由专人负责。每个选民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阶段(11月14日至12月中旬)。
各选区选举结果经xx镇选举委员会确认,报xx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后,由xx镇人大主席团确认并公布,并发放代表证。
xx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在xx年11月14日至16日。
会议结束后,对换届选举进行全面总结,上报有关材料。将整个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三、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最广泛地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保证参选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带头依法办事,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镇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和镇人大的领导下,依法做好代表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两个过半数的原则,一人一票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表达意志不受限制的原则,选举受国家保障的原则。
五、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当在报告中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xx镇主席团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当选无效的意见。
六、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要把营造良好换届风气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要严明换届纪律,保持高压态势,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规定,切实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旗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自治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奠定坚实基础。
(二)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依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xx镇人大换届选举,从xx年9月至xx年12月进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20日前召开。
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9月4日至9月18日)。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xx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指导;成立xx镇选举委员会,负责本级换届选举工作具体事宜。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工作日程安排;确定选举日期。
3、召开xx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宣传工作,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9月18日至10月8日)。
1、合理划分选区。选举xx镇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由xx镇选举委员会划分。既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又要考虑便于镇、旗两级人大代表的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
2、依法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选举法和xx年xx镇确定的代表名额为41名不变,由xx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3、第三阶段:选民登记阶段(9月18日至10月20日)。
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每个选民只能登记一次,凡年满18周岁(既1999年11月9日以前出生,含11月9日出生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必须进行选民登记。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登记员的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登记、不漏不错不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为什么要进行选民登记,怎样进行选民登记等,使群众明确选民条件,增强参加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要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加选民登记创造便利条件。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主持选举的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确认其选民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第四阶段: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20至11月3日)。
1、代表候选人按照选区产生,选民10人以上也可以联名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人数均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数,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情况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2、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25日前)。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选区将各方面推荐出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报xx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并张榜公布。
3、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1月3日前)。经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选举委员会会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等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后确定。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
5、依法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与履行代表职责相关问题,在选举日前停止见面活动。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阶段(11月9日)。
按照选举法规定,组织好选民投票,由选民直接选举镇、旗两级人大代表。选民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通过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使用流动票箱等形式进行投票选举。流动票箱应配备监票、工作人员3人,选票和票箱由专人负责。每个选民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阶段(11月14日至12月中旬)。
各选区选举结果经xx镇选举委员会确认,报xx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后,由xx镇人大主席团确认并公布,并发放代表证。
xx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在xx年11月14日至16日。
会议结束后,对换届选举进行全面总结,上报有关材料。将整个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三、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最广泛地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保证参选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带头依法办事,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镇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和镇人大的领导下,依法做好代表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两个过半数的原则,一人一票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表达意志不受限制的原则,选举受国家保障的原则。
五、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当在报告中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xx镇主席团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当选无效的意见。
六、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要把营造良好换届风气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要严明换届纪律,保持高压态势,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规定,切实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根据《宪法》和《地方选举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丹丹县委转发《中共丹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丹发(20xx)7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我镇合乡建镇后的第一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新修订的《选举法》首次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在我镇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我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步伐,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
按照县委的有关精神,镇人大换届选举于20xx年7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底结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20xx年11月8日,珊珊镇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定于20xx年12月8日前召开。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七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60天)。
主要任务是: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选举委员会备案。
2、成立镇选举委员会,组建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及选区工作小组,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划分选区,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选区的法律规定,镇选举委员会分别按行政区域、人口状况和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的原则划分选区,分配县、镇代表名额。
4、镇选举委员会报镇党委审定后确定镇代表选举日。
5、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6、印制选举工作需用的各种证卡表册。
7、广泛开展选举宣传工作,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选民登记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15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各选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掌握好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选民资格、选民登记方法,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三)、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酝酿、推荐、提名县、镇代表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10月8日(23天)。
主要任务是:
1、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初步统计委托选举人和选举方式。
2、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
3、按选区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为保证县、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进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代表候选人要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名额。
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10人以上联名提出。
(四)、公布县、镇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阶段: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5天)。
主要任务是:各选区经酝酿协商形成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初审后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五)、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选举日期和选举地点阶段。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23日(1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初步候选人公布后,各选区要及时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上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各选区以姓名笔划为序张榜公布,县、镇选举委员会可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2、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六)、选举大会阶段。20xx年10月24至11月8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1、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2、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
3、制订各选区选举办法。
4、摸清因病或外出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选民人数,依法做好委托代投工作和流动票箱的投票工作。11月1日前完成。
5、布置选区中心会场,必要时可设立分会场和流动票箱,于11月1日前向选民公布。
6、镇选举委员会及各选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大会选举,并安排好选举会场的安全保卫、医疗后勤工作。
7、举行投票选举。11月8日为全县选举日,按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分别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
8、依法确定和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镇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宣布,选举结果应在当天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及时汇总报送县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委员会对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审查,登记当选代表,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12月8日(3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资格审查。由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2、组织当选代表培训学习。
3、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
4、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
三、严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关于代表名额及分配问题。
根据选举法关于“县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时,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分配”,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分配给我镇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8名,镇一届人大代表50名。
(二)、关于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按照居住状况,方便选民投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以片为单位划分选区。
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具有选民资格出生截止时间为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xx年11月8日前出生的)。为了保证更多的选民参加选举,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设立选民登记站,坚持上门登记与动员选民自行登记相结合。要注意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以及从其他选区迁入的选民进行登记。
对迁出的、死亡的或者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要予以排除。选民登记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公布选民名单时,同时发给选民证。
(三)、关于优化代表结构、保证代表素质问题。代表结构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在代表结构上的总体要求是“两升一降一保证”,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
妇女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5%。
少数民族代表名额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二是连任的代表要有一定比例。参照以往代表比例构成情况,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非党人大代表要占35%左右。以上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仅供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参考,要在保证代表素质的同时,考虑代表比例问题,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不作硬性规定,以选举结果为准。
在推荐代表时,要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文化水平、身体素质。保证选出的代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意愿,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
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起草议案建议。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要按照县委的要求做好代表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特别要注意人选的群众基础,把群众信不信任、拥不拥护作为重要条件。
(四)、关于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问题。这次换届选举,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对外出务工的选民由镇选举委员会统一印发通知,委托其家属告知相关事宜,征求其意见,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切实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对在现居住地1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五)、关于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问题。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必须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进行。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要坚决防止由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需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选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代表候选人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委会或人大主席团应当向选民和代表通报。
要实行差额选举。县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所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比例时,由选举工作组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要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在选举日当天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六)关于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使用问题。设立流动票箱主要是为老弱病残以及特殊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提供方便,切实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和本人的意愿。设立流动票箱需经过选举委员会批准,每个流动票箱须有两名计票员,两名监票员同时负责管理使用,并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组织投票选举,防治漏填、私填等现象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这次县、镇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全镇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个步调、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圆满的完成各项选举任务。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总原则下,突出“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工作,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请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二)、要充分发挥镇选举委员会的作用。我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期间,镇选举委员会向各选区派出工作小组,指导各选区处理换届选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要精心组织好大会选举。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大会《选举办法》,使之既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又有利于实现党委意图,圆满完成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任务。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工作,必须积极正确进行引导,做到宣传不表态、推荐不包办、引导不主导,保证选举顺利进行。
(四)、要严明纪律,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要严格执行选举纪律,对一切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言论和行为予以坚决制止。要依法保护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保护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它财物贿赂选民和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仿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认真负责的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我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如期召开。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我镇合乡建镇后的第一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新修订的《选举法》首次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在我镇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我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步伐,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
按照县委的有关精神,镇人大换届选举于20xx年7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底结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20xx年11月8日,珊珊镇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定于20xx年12月8日前召开。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七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60天)。
主要任务是: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选举委员会备案。
2、成立镇选举委员会,组建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及选区工作小组,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划分选区,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选区的法律规定,镇选举委员会分别按行政区域、人口状况和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的原则划分选区,分配县、镇代表名额。
4、镇选举委员会报镇党委审定后确定镇代表选举日。
5、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6、印制选举工作需用的各种证卡表册。
7、广泛开展选举宣传工作,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选民登记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15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各选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掌握好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选民资格、选民登记方法,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三)、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酝酿、推荐、提名县、镇代表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10月8日(23天)。
主要任务是:
1、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初步统计委托选举人和选举方式。
2、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
3、按选区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为保证县、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进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代表候选人要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名额。
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10人以上联名提出。
(四)、公布县、镇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阶段: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5天)。
主要任务是:各选区经酝酿协商形成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初审后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五)、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选举日期和选举地点阶段。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23日(1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初步候选人公布后,各选区要及时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上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各选区以姓名笔划为序张榜公布,县、镇选举委员会可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2、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六)、选举大会阶段。20xx年10月24至11月8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1、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2、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
3、制订各选区选举办法。
4、摸清因病或外出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选民人数,依法做好委托代投工作和流动票箱的投票工作。11月1日前完成。
5、布置选区中心会场,必要时可设立分会场和流动票箱,于11月1日前向选民公布。
6、镇选举委员会及各选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大会选举,并安排好选举会场的安全保卫、医疗后勤工作。
7、举行投票选举。11月8日为全县选举日,按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分别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
8、依法确定和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镇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宣布,选举结果应在当天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及时汇总报送县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委员会对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审查,登记当选代表,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12月8日(3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资格审查。由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2、组织当选代表培训学习。
3、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
4、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
三、严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关于代表名额及分配问题。
根据选举法关于“县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时,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分配”,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分配给我镇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8名,镇一届人大代表50名。
(二)、关于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按照居住状况,方便选民投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以片为单位划分选区。
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具有选民资格出生截止时间为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xx年11月8日前出生的)。为了保证更多的选民参加选举,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设立选民登记站,坚持上门登记与动员选民自行登记相结合。要注意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以及从其他选区迁入的选民进行登记。
对迁出的、死亡的或者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要予以排除。选民登记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公布选民名单时,同时发给选民证。
(三)、关于优化代表结构、保证代表素质问题。代表结构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在代表结构上的总体要求是“两升一降一保证”,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
妇女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5%。
少数民族代表名额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二是连任的代表要有一定比例。参照以往代表比例构成情况,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非党人大代表要占35%左右。以上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仅供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参考,要在保证代表素质的同时,考虑代表比例问题,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不作硬性规定,以选举结果为准。
在推荐代表时,要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文化水平、身体素质。保证选出的代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意愿,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
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起草议案建议。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要按照县委的要求做好代表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特别要注意人选的群众基础,把群众信不信任、拥不拥护作为重要条件。
(四)、关于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问题。这次换届选举,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对外出务工的选民由镇选举委员会统一印发通知,委托其家属告知相关事宜,征求其意见,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切实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对在现居住地1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五)、关于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问题。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必须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进行。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要坚决防止由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需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选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代表候选人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委会或人大主席团应当向选民和代表通报。
要实行差额选举。县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所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比例时,由选举工作组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要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在选举日当天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六)关于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使用问题。设立流动票箱主要是为老弱病残以及特殊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提供方便,切实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和本人的意愿。设立流动票箱需经过选举委员会批准,每个流动票箱须有两名计票员,两名监票员同时负责管理使用,并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组织投票选举,防治漏填、私填等现象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这次县、镇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全镇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个步调、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圆满的完成各项选举任务。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总原则下,突出“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工作,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请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二)、要充分发挥镇选举委员会的作用。我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期间,镇选举委员会向各选区派出工作小组,指导各选区处理换届选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要精心组织好大会选举。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大会《选举办法》,使之既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又有利于实现党委意图,圆满完成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任务。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工作,必须积极正确进行引导,做到宣传不表态、推荐不包办、引导不主导,保证选举顺利进行。
(四)、要严明纪律,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要严格执行选举纪律,对一切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言论和行为予以坚决制止。要依法保护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保护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它财物贿赂选民和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仿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认真负责的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我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如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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